(美国)美国最高法院裁定IEEPA关税违法,全球关税体系面临重估
美国最高法院2月20日就“Learning Resources诉特朗普”案作出裁定,以6比3认定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(IEEPA)并未授予总统征收关税的权力。裁决指出,征税权是宪法赋予国会的核心权力,IEEPA中“管制……进口”的表述不构成关税授权。据此,特朗普政府依据IEEPA加征的两类关税——针对墨西哥、加拿大、中国的“芬太尼关税”和面向全球的“对等关税”——被判定违法并停止适用。
裁决当日,特朗普签署“终止特定关税行动”行政令,要求尽快停止征收相关关税;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宣布自2月24日零时起停止征收IEEPA关税。此前依据该法征收的关税规模约在1600亿美元以上,其退还的方式与时限,最高法院未作裁定。
为填补政策空档,美方随即改依《1974年贸易法》第122条,对全球进口商品加征10%关税,自2月24日起实施,最长150天(至7月24日),如需延长须经国会批准。根据该条款,第232条(钢铝铜等)与第301条项下的关税不受本次裁决影响,仍继续实施。
对农产品贸易而言,这一裁决的直接意义在于:以“芬太尼”为由对北美邻国加征的关税停止征收,降低了美国自墨西哥、加拿大进口农产品的成本;但10%全球关税的接续,使进口成本压力并未真正消退。各国出口商普遍关注的是,退款能否顺利落地,以及美方是否会在150天窗口内推出替代性关税工具。
来源:美国最高法院裁定;DLA Piper、Withers法律分析;路透社,2026年2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