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加拿大)中国对加拿大油菜籽反倾销调查终裁,税率降至5.9%
商务部2月28日发布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反倾销调查终裁公告(2026年第14号),认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、中国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,且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。自2026年3月1日起,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征收反倾销税,税率为5.9%,实施期限5年。
本案于2024年9月9日立案,2025年8月12日发布初裁公告并自8月14日起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(保证金税率75.8%)。终裁税率大幅低于初裁水平。商务部表示,调查中在规则框架内考虑了加方合理诉求,基于事实和证据作出裁决;对于临时措施期间缴纳的保证金,超出终裁税率的部分将予退还。
与终裁同步,中方自3月1日起暂停对原产于加拿大的油菜籽粕、豌豆征收的100%反歧视性关税,以及对龙虾、蟹征收的25%关税,暂停期至2026年底;对油菜籽油(100%)、猪肉及猪肉制品(25%)等产品的反歧视性关税仍在实施。上述安排与2026年1月中加达成的初步联合安排相衔接,加方测算,中方对加油菜籽的综合税率(含9%最惠国税率)将不高于15%。
中加互为重要农产品贸易伙伴,油菜籽是加拿大对华出口的支柱商品。此番反倾销税落地与部分品类关税暂停,被双方视为双边经贸关系缓和的标志性进展。
来源:商务部2026年第14号公告及答记者问;中国日报;加拿大农业部,2026年2月。
